在全国疫情没有得到根本解除的前提下,为了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士专
副组长:林井萍、余得生
成员:欧阳志刚、陶裕春、王芸、于海燕、周才云、朱嘉蔚、许艳、冒小栋、陈馨
二、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
组长:林井萍
副组长:刘文坚
成员:陈馨、朱钢英、程丽琴
三、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
每个复试专家组成员至少由5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的教师担任,设组长1名,助理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1名。专家小组要组织专人(2人以上)共同遴选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做好记录。
四、复试办法
1. 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2. 复试内容
面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
3. 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使用教育部指定技术平台。学院和考生需提前熟悉/演练面试系统。
考生请提前注册学信账号、安装并熟悉复试软件,考生考前准备工作详见
附件《华东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告知书》,远程面试流程详见附件《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
4.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2日(注明具体时间,成功上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流程:学术型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送/上传至252282963@qq.com,MBA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送/上传至hsf9330@dingtalk.com,应用统计及金融专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送/上传至f87045057@dingtalk.com。 考生需提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请于开学报到时交学院备查存档。
(2) 面试时间和地点:第一批调剂复试时间定于2020年5月25-27日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视第一批调剂复试是否完成招生任务,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批复试。
5、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见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清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6、体检
学校复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应提供近三月内在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体检中心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体检应含常规检查、肝、肾功能及胸片报告,若体检报告反映具有传染性疾病且正在病发期者都将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所有录取考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生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分数线

2、调剂考生规则: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金融和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5月20日0时0分-5月21日12时00分,共36小时。
六、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符合国家调剂政策,择优录取。
2.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均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
(2)相关同等学力及其他人员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体检不合格;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未达到学科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3. 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拟录取总成绩。
1、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专业(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应用统计、金融专硕),计算公式为:拟录取总成绩= (初试成绩/5)×70%+(面试综合能力成绩×20%+面试专业知识成绩×60%+面试外国语能力成绩×20%)×30%。
2、工商管理硕士,初试总成绩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拟录取总成绩= (初试成绩/3)×70%+(面试综合能力成绩×65%+面试外国语能力成绩×20%+面试政治成绩×15%)×30%。
注:
面试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如下方面:
①表述能力:精确、简练、逻辑能力
②研究与创新能力:学术学业基础
③专业问题考察:精确概括能力、洞察力、深度、逻辑联系能力
④评委自由提问:沟通能力、综合反映、逻辑及学习能力等
七、相关费用
参加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无须交费。
八、其他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到每个考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5026。招生咨询电话:0791-87045038、0791-87045211、0791-87045057。
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