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于2021年9月20日发布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国家监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
为此,我院人力资源管理学生党支部的同学们学习并写下了自己的理解与感悟。
一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我对监察法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并且对法律条文的丰富精髓也有了更深程度的认识。作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学法、执法、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党规赋予的重要任务。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在2021年9月20日正式颁布施行,这是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通过对这些条例的学习,我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等能力上得以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纪检工作者要通过不断的学习,用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不断地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做正确的事。
三
忠诚、干净、担当不仅仅是对党的干部的要求,更是对我们每个人的要求。我们要做到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条例通篇贯彻检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的权利边界,构建系统化全方位的检查机制,有利于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做到在行使权利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我们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守住纪律和规矩的底线。
《条例》的公布施行,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的坚定决心,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新青年,我们应该加强自律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为祖国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