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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研究生“科研之星”培育项目立项

时间:2020年11月03日 00:00   供稿人:   发布者:  浏览:

为了培养我院研究生科学研究的基本素养、严谨的科学态度,深度融入学院科研团队,提升科研水平层次,促进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的脱颖而出;同时为营造我院科技创新的良好文化氛围,打造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科技活动的平台与载体,特制定经管学院研究生“科研之星”培育项目立项及奖励管理办法。

一、项目立项范围

“科研之星”培育项目立项围绕高水平科学研究以及“创

青春”、“挑战杯”、“互联网+”三大赛事选题范围进行立项。二、项目申请与评审

1、项目负责人为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均应学有余力,身体健康。鼓励学生组成项目组合作申请项目,原则上每组2-4人为宜。

2、每年12月份,学院面向一年级研究生发出“科研之

星”培育项目立项通知,第二年3月份组织评审。每位研究生每年限申报主持一个项目。

3、项目组应有确定的院内指导教师。

4、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

三、项目指导与管理

1、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立项选题、项目执行过程、项目的成果总结与交流。

2、学生提出的经费使用计划,需经指导教师批准。该经费可应用于文印费、版面费和差旅费等科研业务费。未能按照计划执行的项目,学院收回该项经费。

3、各项目应按时结项(从立项到结项时间最长期限为2年),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立项申请书中内容提交相应的研究成果(结项成果形式限为至少发表1篇核心以上的期刊论文

或三大赛事省级以上奖励1项)及各类原始资料(实验或调查数据等),并填写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4、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齐学生申报材料,研究生管理科建立研究生科学研究资助项目档案,保存以下材料及电子版:申请书、立项项目一览表、中期报告、结题报告及论文等成果。

四、项目立项资助、奖励及相关政策

1、每年学院资助科研立项 10-20项,获得立项的每个

项目可获得2000元的资助。立项时拨付1000元,结题后拨

付1000元。

2、项目成果奖励办法具体如下:

成果形式

成果级别

奖励金额(元)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以华东交通大学 为第一署名单位,学 生第一作者或导师 第一作者、学生第二 作者)

核心期刊

500

CSSCI及以上期刊

(含SSCI期刊与SCI

三区及以上期刊)

2000(另外发表 CSSCI源期刊的同 学,在购买学术书籍 复印、发刊等费用上 还可以报销不超过

3000元的费用)

竞赛获奖(特指“创青春”、“挑战杯”、 “互联网+”大赛, 以本院牵头申报的 项目,按获奖项目进 行奖励,由获奖学生

团队进行分配)

国家一等及以上

5000

国家二等奖

3000

国家三等奖

2000

省级一等奖

2000

省级二等奖

1000

省级三等奖

500

奖励说明:

(1)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获多级别竞赛奖励的,只奖励最高级别的那一次,跨年度的将补齐差额。

(2)发表核心及以上期刊也可选择报销相当于奖励金额的版面费。

3、指导研究生“科研之星”培育项目并结项的教师,计入教师每年周边绩效。

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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