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统计、物流工程)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即日起实行。新方案除了一些文字上的修订以外,主要变化体现在两点:一是将应用统计专业、物流工程专业奖学金评选方案统一,强调应用型硕士特点。二是取消权威资格考试,将二年级以上奖学金评审办法“学习成绩占指标的45%,科研能力占指标的15%;实践能力占指标的15%;权威考试占指标的25%。”改为:“学习成绩占指标的50%,科研能力占指标的20%;实践能力占指标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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