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院资格审查、复试,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现将2023年125100工商管理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型、调剂第二批)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拟录取考生还须经公示、体检、人事档案调查等环节,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条件不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拟录取资格无效。
对公示考生如有异议或其他情况,可于2023年4月21日17时前,将意见反馈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经济管理学院北区教31栋910办公室,电话:0791-87045318)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地址:经济管理学院北区教31栋914办公室,电话:0791-87045026)。
请拟录取的考生按学院要求进行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遇取消或放弃拟录取资格情况,将按附件名单中复试合格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依序递补。
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10日
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型、调剂第二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