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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统计硕士

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12月16日 00:00   供稿人:MAS项目中心   发布者:冒小栋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华交研[2014]228号),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我校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中国籍研究生(含博士生)。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三、指标分配

各等级名额分配需等省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省级学业奖学金名额指标之后确定,在此之前各学院可先行开展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待学校最终确定学业奖学金名额指标后,按各学院评定结果的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名额等级分配。

四、申请条件及评审办法

参见《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相关条款。

五、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

2014级、2015级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分别填写《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2016级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无需提交申请表。

(二)学院初评

1、对于2014级研究生,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于11月30日-12月23日进行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对量化结果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待学校下发给各学院学业奖学金名额指标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按评定结果的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名额等级分配。

2、对于2015级研究生,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于11月30日-12月23日进行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对量化结果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待学校下发给各学院学业奖学金名额指标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按评定结果的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名额等级分配。

注:严格按《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华交研[2014]228号)第六章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及发放条件第二十二条评定。

3、对于2016级研究生,综合成绩按照总分高低进行排序。待学校下发给各学院学业奖学金名额指标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按评定结果的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名额等级分配。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评审工作,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张文明 联系电话:87046542。

责任编辑:冒小栋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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