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院党委书记余得生主持召开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第七次集体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人文学院党委书记张祥志、组织员孙元元列席指导。

会议现场。
会议由党委书记余得生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内容,通过视频学习对群众明显不公正和欺压群众的行为及处分典型案例,开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深刻学习了遵守群众纪律的重要性。会议强调,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建立信任和密切联系的桥梁,是维护师生利益,服务师生群体的重要基础。
会上,刘文坚、徐涛分别作重点发言,其他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
余得生作总结发言,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刻领会严明群众纪律的深远意义。每位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立身正、言行净、作风硬。
二是要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体党员同志要始终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将自己、工作和职责都融入到服务人民的实践中去。
三是要群众纪律与工作相结合。制定政策时,要考量师生利益;执行政策时,要重视师生反馈;在日常工作中,要强化群众意识;在处理矛盾时,要坚持公平公正。
最后,张祥志对经管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以下三点:
一是本次经管学院理论中心组会议准备充分,学习程序规范。
二是本次会议学习内容充实深入,余书记结合《条例》内容和具体案例,达到促学促质的目的。
三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就如何深化群众纪律的落实进行了深入研讨,讨论充分、针对性强,提出了诸多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方法和策略,极富学习价值。希望经管学院每位党员干部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既要做好管理工作,更要服务师生群体,切实维护和保障师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