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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学院组织辅导员、学生代表签订学生文明细则

时间:2003年05月21日 00:00   供稿人:不详   发布者: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全院学生的文明意识,纠正学生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参照学校校园文明规范和学生手册,学院制订出经济管理学院学生文明细则14项,并制定了违反文明细则的纪律处分

和经济罚款的处罚办法,于2003年5月15日起实行。

5月14日,学院在309教室召开专兼职辅导员、学生代表大会。党总支副书记万国栋同志主持会议,就学院制订学生文明细则的重要意义和学院学生文明细则及纪律处分和经济罚款的处罚办法的各项条款作了详细的说明,要求专兼职辅导员、学生代表尽快将制订和实行学院学生文明细则及纪律处分和经济罚款的处罚办法的各项条款传达到每一个同学,在全院学生中掀起一个“争做文明交大人”的精神文明建设新高潮。并代表院党总支与专兼职辅导员、学生代表签订了经管学院学生文明细则责任书。在责任书上签字的学生代表是由各班学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的。

5月19日下午,由专兼职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文明督导队在阶3教室召开大会,院党总支副书记万国栋、学工办主任姜飚就督导内容及督导时间作了明确安排,并从2003年5月20日上岗督导,及时纠正学院学生的不文明行为。根据党总支要求,督导工作将长期坚持下去,为推动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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